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614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究竟是谁不让巴西球员跳舞?欧洲足球骨子里的歧视

[複製鏈接]

2343

主題

0

好友

8348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9 小時前
  • 簽到天數: 627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22
    金錢
    44
    威望
    8348
    主題
    2343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3-3-1 14:36:16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
    面对马竞球迷的种族歧视,巴西球员罗德里戈进球。


    跳舞比进球更能抢热搜?万众瞩目的马德里德比,因赛前愈演愈烈的“跳舞”争论,完全变了味。


    西甲第5轮皇马与马略卡之战,维尼修斯在破门后,即兴上演了跳舞庆祝,这个原本无关宏旨的细节,赛后却被西班牙经纪人协会主席佩德罗·布拉沃揪着不放:“在西班牙,你必须尊重对手,不要再当‘猴子’了。”


    这句明显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发言,立马激起轩然大波,多位足坛名宿发声批驳谬论,更有多位巴西球员周末联赛破门后,同样以跳舞庆祝声援维尼修斯。




    跳舞就是巴西球员的传统,皇马主帅安切洛蒂也加入进来。


    为何不能跳舞?


    布拉沃的奇葩言论一出,整个西甲炸了锅。


    马德里德比前,马竞队长科克就借题发挥,向对手挑起心理战:“维尼修斯如果进球后选择跳舞庆祝,那是他的事情,但如果他这么做,他一定会有麻烦,我打包票。”


    眼见科克火上浇油,马竞主席塞雷佐赶忙下场救火:“如果维尼修斯要跳舞,我会请维尼修斯教我跳桑巴,因为我必须去巴西里约热内卢参加节日庆典。”


    但不少马竞的极端球迷,则在社交媒体上用粗俗不堪的种族主义言论,继续向维尼修斯进行网暴。




    罗德里戈本场进球后跳舞。


    尽管主动邀约皇马高层共进午餐,试图息事宁人,但德比中的皇马众将,还是因科克的挑衅平添动力。


    尽管维尼修斯没有连场破门,但同胞罗德里戈却很争气——在进球后,巴西小将如出一辙地跑到角旗区,展示了自己的舞姿,他的身后是马竞球迷扔下的各种杂物……


    这还不是跳舞风波的全部。就在马德里德比开战前一天,皇马发表了措辞强硬的声明:“俱乐部反对足球、体育和一般生活领域各种种族主义和仇外言行,俱乐部已经指示法务部门对发表言论的人和群体采取法律行动。”




    阿森纳前锋热苏斯进球后跳舞,声援同胞。


    巴西足坛集体声援


    在行动的,不止皇马。在科克一石激起千层浪后,不少巴西球员纷纷出面力挺维尼修斯。


    包括内马尔、拉菲尼亚、热苏斯、蒂亚戈·席尔瓦、里沙利松、罗纳尔多以及球王贝利,都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声援维尼修斯。


    内马尔力挺后辈:“带球吧,舞蹈吧,做你自己,为成为你自己感到快乐!去追求最高的境界,我的朋友,我们会为你的下一个进球跳舞!我想看到跳舞,我想看到快乐。”


    就连此前因病沉寂许久的贝利都罕见开口:“足球是快乐,它是一种舞蹈,它是一个真正的派对。即使种族主义仍然存在,但我们也不会让它阻止我们微笑。我们将继续以这种方式打击种族主义:为我们快乐的权利而战。”


    眼见事情越闹越大,千夫所指的布拉沃只能道歉:“我想澄清一下,我描述维尼修斯的庆祝舞蹈动作是猴子只是个隐喻(指‘做愚蠢的事情’)。我无意冒犯任何人,我真诚道歉。对不起。”

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2-19 22:43 , Processed in 0.032182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